| 信件类型 | 咨询 |
|---|---|
| 提交时间 | 2026-02-26 09:51:41 |
| 信件摘要 | 2026年度“高校产学合作项目”(农业领域)是否支持企业联合龙岩学院、省农科院等机构申报?企业自筹资金比例要求是多少? |
| 相关附件 | |
| 回复摘要 |
长汀县工信局: 一、特色农产品(芋类)精深加工技术攻关相关项目。1. 省级层面:(1)2026年度福建省高校产学合作项目(农业领域)明确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农机装备研发应用,芋类精深加工技术攻关符合该方向。(2)可申报的其他省级项目包括: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、星火项目、区域发展项目等。2. 市级层面:龙岩市科技局2026年拟推荐的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中,包含农产品加工相关方向;同时,特色园艺产业提质增效项目也支持农产品加工设施设备建设。二、高校产学合作项目(农业领域)申报支持情况。(1) 合作机构支持:2026年度高校产学合作项目明确支持企业联合龙岩学院、省农科院等在闽高校及科研院所申报,需签订三方合作协议,明确研发内容、分工及成果转化方式。申报主体:企业作为牵头单位或合作单位均可,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省级项目须建有研发机构并开展研发活动。三、企业自筹资金比例要求。(1) 省级高校产学合作项目未明确固定自筹比例,但要求: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,差额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,鼓励企业及合作单位共同投入。(2)校企合作项目,通常要求企业与高校出资比例为1:1,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校企双方出资总额的50%。(3)企业自筹资金需在申报材料中明确资金来源及落实方案,确保项目顺利实施。贵公司若有疑问可咨询长汀县工信科技局,电话:0597-6823226。 |
| 回复附件 |